Filed under: 00.零零发 — llfzhao @ 7:48 pm
帮忙宣传一下:
原文出自:Blog on 27th Floor http://blog.cathayan.org/item/1145
我从 tinyfool 处得知:
如果以前你对这个问题认识不深,理解不透,这个理由一定让你不能拒绝:
方兴东之所以被称为中国的“博客之父”,是因为2002年,在中国互联网产业最低潮的时候,他独具慧眼地将当时欧美流行的新型网络交流方式Blog引进中国,命名为“博客”,并建立起了中国第一家博客网站。
人家都“博客之父”了,谁再叫博客,不是认×作父么?





